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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3學年度第1學期住宿申請公告 [ 3/12(二)10:00至3/25(一) ]

國立臺東大學學生宿舍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住宿申請公告

113.3.11公告

一、申請住宿前,請先詳閱本校宿舍各項介紹與規定,能夠遵守再登記申請。
宿舍的介紹與規定

二、新宿舍系統開放申請宿舍時間:113年03月12日(二)10:00至3月25日(一)23:59,登入前請先詳閱新宿舍系統操作說明,新宿舍系統網址:https://s-dorm.nttu.edu.tw登記時間截止後,恕不受理。目前合計違規點數尚未更新至新宿舍系統,請以目前校務系統資料為準。

三、住宿申請相關說明(請務必先至校務系統確認目前的合記違規點數):
113學年度新生預計七月底八月初開放申請,屆時請留意公告。

項目

內容

備註

申請對象

本校在學學生皆可申請

 

申請住宿區間

(一學期)

113學年度第一學期
113年9月9日至114年1月12日止

 

系統開放申請宿舍時間

113年3月12日10:00起

113年3月25日23:59止

逾期恕不受理,請留意開放申請時間

抽籤

時間/地點

113年4月2日14:30

地點:第二宿舍交誼廳

先抽床位資格(四人房正取),獲得床位資格者再抽單/二人房,單/二人房為候補資格者依申請選項安排。

床位由系統抽籤,同學無須在場若想現場觀看者於14:00開放入場,14:30開始抽籤後只開放離場不開放入場

公告
床位資格
與候補順序

抽籤完後,床位資格與候補順序預計113年4月11日19:00後公告

預計5月1日更新第1次候補,下一次更新日期會於公告內說明,最後更新至7月31日止。

正取
床位資格

繳費期間

113年4月12日10:00起

113年4月30日23:59止

若要候補單/二人房且保留四人房資格,請務必先繳交四人房正取費用,後續若候補上再繳差額。

1.繳費說明請詳閱下述第五點

2.簽署特殊情況緩繳切結書時間同繳費期間

3.未繳費將直接取消床位資格

房型及費用

1.單人房22,500元(一宿)

2.二人房(一宿)無障礙房(二宿)15,750

4.四人房10,125元(一宿)

5.六人房6,000元(忠孝樓)

※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本國一般生補助一個床位5,000元;本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補助一個床位7,000元

一宿、二宿位於知本校本部

忠孝樓位於臺東校區

(一)房型介紹

1.知本學苑(第一學生宿舍、第二學生宿舍)內部介紹

2.臺東校區學生宿舍忠孝樓內部介紹

(二)新住宿系統申請選項說明

1.請先詳閱申請公告與本校宿舍各項介紹與規定。

2.本次系統開放選項:

※進修部因課程所需通常申請臺東校區忠孝樓,也可申請知本校本部

(1)單人房,若候補願意放棄四人房正取資格,繼續等單人房備上(每人學期住宿費22,500元,電費另計,一宿);

(2)單人房候補會先繳四人房正取費用,繼續等單人房備上(每人學期住宿費22,500元,電費另計,一宿)

(3)二人房,若候補願意放棄四人房正取資格,繼續等二人房備上(每人學期住宿費15,750元,電費另計,一宿)

(4)二人房候補會先繳四人房正取費用,繼續等二人房備上(每人學期住宿費15,750元,電費另計,一宿)

(5)四人房(每人學期住宿費10,125元,電費另計,一宿)

(6)六人房(每人學期住宿費6,000元,冷氣電費另計,忠孝樓)

(7)無障礙寢室(收費比照二人房,以肢體障礙者或有需求者為優先,須檢附相關證明,二宿)。

※申請選項解說圖1、圖2

新學年住宿申請及分配

申請選項解說圖

3.申請宿舍請至本校新宿舍系統:https://s-dorm.nttu.edu.tw,系統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登入後左側下拉式選單/住宿專區/住宿申請。

4.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若你持有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資料屬於住宿分配之優先順序,但學雜費減免是以其他身分減免者(如原住民籍等),請於住宿申請截止日(3/25)前提供,會再安排至優先順序內;有身心障礙手冊學生或有相關公立醫院醫療證明請於住宿申請截止日(3/25)前提供,請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或繳交至第二宿舍行政辦公室或郵寄至本校,會再依個人情況分配二人房或無障礙房(皆為二人平面床位,僅浴室為無障礙空間,詳見房型介紹),前述證明資料若未於期限內提供,仍列為申請四人房。

5.如欲同住者請於備註欄位填寫欲同住者之學號、姓名,系統關閉後不提供修改備註。

6.申請時,務必執行到最後一步送出,若有修改也需再次執行至最後一步送出,以免申請失敗。請務必確認狀態為「已申請」。可由宿舍申請歷程資料中的宿舍申請以及住宿申請的申請狀態確認為「已申請」(如下圖紅框處)。

申請標示

四、住宿申請住宿違規點數限制:

(一)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5點(含)以上者,取消未來申請床位之候補資格。
現為候補資格且達5點(含)以上者即取消候補資格。

(二)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8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取消續住與登記權1年。
※若已有下學期床位資格但點數現已達8點(含)以上者,則取消下學期床位資格,當學期床位並不受影響。

(三)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達10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14日內未完成消點者,則勒令退宿,並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5條辦理。勒令退宿者,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當學期住宿生但點數已達10點(含)以上者,依記點日期(記點事件日)起14日內未達9點(含)以下則退宿處理。

(四)違規點數查詢網址:https://infosys.nttu.edu.tw/ (同校務系統,如下圖所示,請務必留意自身點數狀況),點數相關資訊可見知本學苑學生宿舍點數處理作業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4873,c8462.php?Lang=zh-tw

合計違規點數

五、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費用:

(一)繳費說明:

1.住宿費繳費單請至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請113年4月12日10:00後登入產單):
網址:https://pay.nttu.edu.tw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繳款退費作業】/【補印繳款單】列印繳費單。(帳號即學號,密碼同校務系統,若未曾改過密碼,請輸入西元出生年月日)。

2.住宿保證金繳費單:
(1)113-1新生或已退費過保證金或曾因取消住宿被扣抵才需再次繳保證金。
(2)繳交同上述步驟,選擇住宿保證金列印保證金繳費單,若有問題詳見本校學生宿舍管理保證金設置要點,或洽承辦人,如有保證金費用待繳,一律需先繳納方獲住宿資格。

3.繳費期限自4月12日至4月30日,繳費期限後未繳費者視同放棄床位資格。

4.預計辦理就學貸款(詳見課外組公告)或辦理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詳見第六點),請務必注意住宿費用是否正確,並於繳費期間至二宿辦公室填寫特殊情況緩繳住宿費切結書。

※若已繳費但收退費系統未在繳費期限前顯示已繳費者,請於4月30日前將繳費收據或畫面拍照、截圖後寄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避免影響住宿權益;候補者請依後續公告之繳費期限為準。

※預計5月1日更新第1次候補,下一次更新日期會於公告內說明,最後更新至7月31日止。

(二)繳費方式說明:

1.臨櫃繳款:持繳費單至合作金庫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交現金。

2.自動櫃員機轉帳(ATM):合作金庫銀行代號006,轉帳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註:繳費逾3萬元者,請選擇 「繳費」項目。)

3.eATM繳款:進入合庫網站www.tcb-bank.com.tw登入合庫eATM,繳款步驟:(1)讀卡機插入晶片金融卡,輸入晶片卡密碼。(2)選擇「繳費」從學雜費項目點選學校。(3)輸入繳費單上的銷帳編號及繳費金額。(4)完成繳款。

4.信用卡繳費(4月13日起):連結至i繳費平台輸入學校代碼8814602125,繳款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

5.語音繳費:請撥語音專線(02)2760-8818。

6.郵局及超商繳款:郵局及超商繳款:繳費期限113年4月30日前於各地郵局、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皆可繳款,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7.e-bill繳款:合庫客戶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phone、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進行繳費。

8.台灣PAY繳費:透過參與金融機構之「行動銀行」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掃描臺繳費單之「台灣Pay QR Code」進行支付,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三)退宿退費說明:

1.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已獲住宿床位資格分配,但開學沒有入住(包含休、退、轉學及提前畢業),將沒收1000元保證金並取消次一學期申請資格;

2.住宿期間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沒收1000元保證金之後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申請退費。

3.退住宿費與保證金相關資訊可見: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4466,c8082.php?Lang=zh-tw

六、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免繳住宿費申請(本校「中低收入戶」無住宿減免):

(一)線上申請網址:https://wdsa.nttu.edu.tw/p/404-1009-96619.php?Lang=zh-tw

(二)依據《本校免繳學生宿舍住宿費作業要點》辦理,自113年8月1日起至9月23日前線上申請。線上申請後請印出申請表,連同(1)鄉鎮市公所級以上低收入戶證明、(2)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申請免繳當學期的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當學期新生及轉學生免檢附)等文件,於開學後2周內繳交至宿舍行政辦公室,超過繳交期限(113年9月23日17時30分前)後恕不受理。

(三)申請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之住宿生,需參加當學期服務學習活動(以不影響課業為主),此項列為下一學期免繳住宿費申請考核參考;若上一學期成績未在全班前50%,或已無低收入戶身分者,請逕行繳交住宿費;新生請務必於開學入住時繳交上述資料,並填寫緩繳住宿費切結書。

七、宿舍入住報到時間、宿舍包裹(僅收物流公司有寄件物流編號之包裹,不接受搬家公司、貨運公司一批送貨物件,若有退貨物品請自行領件後自行辦理退貨)、優秀新生入學符合首年(113-1、113-2)免費住宿四人房等資訊,預計七月底至八月初113學年度新生住宿申請時公告。

 八、如對宿舍申請有任何問題,請至二宿櫃檯詢問或來信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 或來電:089-518260~265。

 九、學生宿舍嚴禁下列行為,違反者依校內規定或本校知本學苑學生宿舍公約懲處,情節嚴重予以退宿,日後並不予受理申請住宿:

(一)私自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排斥他人進住。

(二)偷竊、賭博、喝酒、吃檳榔、鬥毆或打麻將。

(三)儲存危險物或違禁品。

(四)擅自留宿外客或引進商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

(五)故意規避夜間查舖或外宿未完成請假手續或逾時返舍。

(六)擅自接裝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

(七)擅自在宿舍內炊膳、吸菸。

(八)在宿舍區域內飼養寵物。

(九)違反宿委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自治規定。

(十)進入異性住宿區域,或引導異性進入住宿區域。

(十一)其他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十、其他事宜請先參閱新生手冊、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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