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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3-2研究所春季班新生、大學部復學生、寒轉生及空床位住宿申請公告

國立臺東大學知本學苑113學年度第2學期

研究所春季班新生、大學部復學生、寒轉生及空床位住宿申請公告

114/01/20

一、申請住宿前,請先至生輔組網頁詳閱本校宿舍管理辦法,確定能夠配合者再登記申請。

二、系統開放申請宿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02月12日(三)23:59寒轉生請待2月10日學號公告後再行申請,系統關閉後,恕不受理。

三、住宿申請相關說明(請務必至住宿管理系統確認目前自己的扣計點狀況):

項目

內容

備註

申請對象

凡具有本校學籍學生皆可申請

申請住宿區間(一學期)

114年02月17日(週一)至
114年06月22日(週日)

113學年度第2學期

公告床位

預計於114年2月14日(週五)19:00以後公告於宿舍網頁。

繳費期間

114年2月15日至

114年2月25日止

低收入戶或就學貸款尚未簽署緩繳切結書者請於2月17日(含)前簽署

1.預計辦理就學貸款者、低收免繳住宿費申請者,詳見五、住宿費(一)繳費說明第4點

2.請於入住前繳費

3.未繳費將取消床位資格

房型及費用

1.二人房15,750元

2.四人房10,125元

3.六人房6,000元(忠孝樓)
※行政院補貼校內住宿費

  1. 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住宿費減免7,000元,若有前述身分但並無減免7,000元,請來信至宿舍信箱提供身分證明資料。
  2. 一般生、境外生有本國籍住宿費減免5,000元。

1.113-1住宿生續住原寢,僅開放碩士班新生申請二人房。

2.非113-1住宿生視床位狀況安排。

3.忠孝樓位於臺東校區

(一)房型介紹【網頁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學生宿舍專區→宿舍的介紹與規定】

 1.知本學苑(第一學生宿舍、第二學生宿舍)內部介紹

     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6178,c4630.php?Lang=zh-tw

 2.臺東校區學生宿舍忠孝樓內部介紹

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55534,c4630.php?Lang=zh-tw

(二)住宿管理系統申請操作說明

1.請先詳閱申請公告與本校宿舍各項介紹與規定。

2.本次系統開放選項:

※大學部第一年新進學生僅供申請四人房

※研究所春季班新生(可申請二人房)、寒假轉學生請於114年2月10日公告學號後再進系統申請

(1)申請二人房(知本校本部,僅開放碩士班申請)空床位,住宿費15,750元/學期(不含電費);

(2)申請四人房(知本校本部)空床位,住宿費10,125元/學期(不含電費);

(3)申請六人房(臺東校區忠孝樓)空床位,住宿費6,000元/學期(不含電費);

(4)113-1住宿生續住原寢(知本校本部、臺東校區忠孝樓)。

2.申請宿舍請至本校住宿管理系統:https://s-dorm.nttu.edu.tw/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登入後於住宿專區選擇【住宿申請】。

3.申請時,務必執行到最後一步送出,若有修改也需再次執行至最後一步送出,以免申請失敗。請務必確認狀態為「已申請」。可由宿舍申請歷程資料中的宿舍申請以及住宿申請的申請狀態確認為「已申請」(如下圖紅框處)。顯示其他字眼表示未申請完成。
已申請

(三)注意事項

1.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大一學生除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可申請二人房或無障礙寢室外,一律住宿四人房。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入住學生若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有相關公立醫院診斷證明請於住宿申請截止日(2/12)前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或郵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第二宿舍行政辦公室),會再依個人情況分配二人房或無障礙(皆為二人平面床位,僅浴室為無障礙空間,詳見房型介紹),逾期恕不受理,仍列為申請四人房。

2.下學期(113-2)為續住原寢,如有換房需求請於113-2開學後六週內(2/17至3/31)至二宿櫃檯(8:00-12:00、12:30-17:30)領取寢室異動申請表,填寫完後最晚要在3/31(一)17:00前交回二宿櫃檯才算完成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完成申請並非申請通過,請耐心等候辦公室簡訊通知,憑簡訊才能進行鑰匙簽退還及換房。

3.寢室安排方式以集中住宿為原則,寢室內人數低於床位之一半,將以高樓層低房號為原則來合併房間(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當宿舍有重大修繕需求或其他因素,同學應配合生活輔導組安排至其他區域寢室空床住宿》辦理)。

四、違規點數限制:

(一)點數會累計至失去學籍為止。

(二)學籍內累計扣點(住宿管理系統-合計違規點數)達5點(含)以上者,取消未來申請床位之候補資格。若未於11月20日前完成消點,失去候補權利。

(三)學籍內累計扣點(住宿管理系統-合計違規點數)達8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取消續住與登記權1年。若未於11月20日前完成消點,不得申請住宿。

(四)學籍內累計扣點(住宿管理系統-合計違規點數)達10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14天內未完成消點者,則應予退宿,並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5條辦理。應予退宿者,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住宿生點數達10點(含)以上者,依系統登載事件之日期(違規事件日)起14日內未達9點(含)以下則退宿處理。

(五)住宿管理系統查詢我的住宿記點,如下圖所示,請務必留意自身點數狀況,點數相關資訊可見知本學苑學生宿舍點數處理作業


我的住宿記點

五、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費用:

(一)繳費說明:

1.住宿費繳費單請至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請114/2/15 10:00後登入產單):

  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繳款退費作業】/【補印繳款單】列印繳費單。(帳號即學號,密碼同校務系統,若未曾改過密碼,請輸入西元出生年月日)。

2.住宿保證金繳費單

(1)113-2新生或已退費過保證金或曾因取消住宿被扣抵才需再次繳保證金。

(2)同住宿費步驟,列印保證金繳費單,若有問題詳見本校學生宿舍管理保證金設置要點,或洽承辦人,如有保證金費用待繳,一律需先繳納方獲住宿資格。

3.請務必於入住前繳費,繳費期間自114年2月15日至2月25日止,截止後僅能合庫臨櫃繳款或ATM轉帳繳費。

4.預計辦理就學貸款者(詳見課外組公告)、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者(詳見第七點),請於二宿櫃檯開放時間8:00-12:00、12:30-17:30臨櫃填寫特殊情況緩繳住宿費切結書,繳費期間(113年2月15日至2月25日止)內未填寫完成視同未繳費,即取消床位資格。

5.優秀新生(詳見第八點)第一年免繳住宿費,僅需繳保證金。

(二)繳費方式說明(請於入住前繳清):

1.臨櫃繳款:持繳費單至合作金庫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交現金。

2.自動櫃員機轉帳(ATM):銀行代號006,轉帳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註:繳費逾3萬元者,請選擇 「繳費」項目。)

3.eATM繳款:進入合庫網站www.tcb-bank.com.tw登入合庫eATM,繳款步驟:(1)讀卡機插入晶片金融卡,輸入晶片 卡密碼。(2)選擇「繳費」從學雜費項目點選學校。(3)輸入繳費單上的銷帳編號及繳費金額。(4)完成繳款。

4.信用卡繳費(02月16日起):連結至i繳費平台,請上專屬網頁:www.27608818.com,輸入學校代碼8814602125,繳款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

5.語音繳費:請撥語音專線(02)2760-8818。

6.郵局及超商繳款:繳費期限114年2月25日前於各地郵局、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皆可繳款,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7.e-bill繳款:合庫客戶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phone、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進行繳費。

8.台灣PAY繳費:透過參與金融機構之「行動銀行」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掃描臺繳費單之「台灣Pay QR Code」進行支付,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三)未入住退費說明:

1.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已獲住宿床位分配,但開學沒有入住(包含休、退、轉學及提前畢業),將沒收1000元保證金並取消次一學期申請資格。

2.住宿期間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沒收1000元保證金之後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退住宿費,僅能申請退保證金。

3.詳見宿舍退費區(住宿費與保證金)網頁公告。

六、宿舍入住報到時間
(以及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優秀新生免費住宿、宿舍包裹(郵件)寄送、宿舍進出管制時間及斷網、床位名單
請見113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申請公告

※如對宿舍申請有相關疑問,請來信至宿舍信箱 dorm@gm.nttu.edu.tw 或 089-518260至265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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