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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2學年度第1學期離宿作業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離宿作業公告

112.12.24公告

一、離宿作業時程表(本表已參照先前住宿生填寫表單-預計離宿日調整)

日期

時間

項目

說明

104(四)(含)

1月08日(一)
1月10日(三)

二宿辦公室

8:00-12:00
12:30-17:30

提前辦理離宿

※提前離宿期間,請依各辦公室開放時間配合辦理離宿作業。
如:14:00請至二宿櫃檯辦理;19:00請至一宿櫃檯辦理。

1.寒假住宿生
(1)若於1月14日18時前回家,1月15日(含)後才返校,請比照一般住宿生辦理離宿程序,於寒假申請入住日再辦理入住即可。
(2)若1月14日至
1月15日都在宿舍,請在1月14日18時前交離宿單及電費,1月15日再配合至二宿櫃檯簽還112-1鑰匙本、簽領寒假鑰匙本。

2.下學期(112-2)未住宿者請清空寢室個人位置。

3.親友可於擴大辦理離宿期間(1/5、1/6、1/7、1/9、1/11) 8:00-17:00協助搬運行李,無須辦理會客,但請先與室友溝通以免造成誤會
忠孝樓為上述日期之忠孝樓辦公室開放時間,親友可協助搬運行李。

4.忠孝樓辦公室開放時間仍在調查中,調查完畢會再更新。

一宿辦公室

18:00-22:00

忠孝樓辦公室

週一、三、五

18:00-21:00

1月05日(五)
1月06日(六)
1月07日(日)
1月09日(二)
1月11日(四)

所有住宿生最晚須在1/14(日)18:00前完成離宿程序
建議1/11(四)前先找樓長完成寢室檢查

二宿辦公室

8:00-22:00

擴大辦理離宿

※擴大離宿期間,請至各自所屬宿舍辦理離宿作業。
如:一宿住宿生請至一宿辦理;二宿住宿生請至二宿辦理。
※此期間領取包裹請至二宿櫃檯,包裹僅開放至1月10日止。

一宿辦公室

8:00-22:00

忠孝樓辦公室

依調查時間辦理

112日(五)
113(六
)
1月14(日)

二宿辦公室

8:00-12:00
12:30-17:30

一宿住宿生須配合至二宿櫃檯辦理。

此時段離宿的住宿生,建議提早於1/11(四)或提前找樓長完成寢室檢查,並於離開宿舍前完成下列事項:
(1)電費繳交
(2)繳交離宿單及歸還鑰匙

※忠孝樓辦公室開放時間調查中

1月15日(一)

二宿辦公室
8:00-12:00
12:30-
17:30

寒假開始

寒假住宿生最早入住日

寒假住宿生請依照申請入住日辦理入住,並配合於離宿日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
※寒假住宿申請完後會公告寒假住宿生名單、入住日、離宿日於寒假申請公告下方,請自行查閱確認。

「離宿」並非「退宿」

1.所有住宿生均須依規定在學期末辦理離宿作業。

2.如欲辦理退宿(不繼續住宿,如:搬至校外或無學籍),請先至收退費平台將個人帳戶上傳,並email至dorm@nttu.edu.tw學校保證金信箱(非gm信箱)申請退保證金;若繳交保證金是在109學年度以前者,建議在113年1月14日18時宿舍關閉前,至宿舍退費區線上申請,印出紙本簽名後,連同相關附件送至宿舍行政辦公室,亦可於下學期開學再行繳交相關文件。

3.未依規定辦理離/退宿作業、未清潔寢室、損壞寢室設備、或欠費者,將自住宿保證金扣抵相關費用。

二、離宿流程

1.住宿生應配合離宿作業時程表完成離宿相關程序。

2.建議最晚在113年1月11日(四)前和樓長預約好時間並完成離宿檢查,請注意離宿作業程序如下:

離宿程序

三、電費

1.113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間,預計每日8:00更新電費簡表於繳費機旁,繳費時請務必注意紙本公告日期。
一宿電費更新於一宿繳費機旁;二宿電費更新於二宿繳費機旁。

2.電費計算區間為「12月1日至寢室最後一人離宿日」,請自行與室友協調電費分攤方式,由房內最後離宿者離宿時,帶著「電費收據」、「離宿檢查單」到辦公室登記蓋章。

3.可至一宿繳費機、二宿繳費機(可使用悠遊卡)、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前繳費機(可使用悠遊卡)、行政大樓1樓出納組進行繳費,請務必留存收據。

4.電費若溢繳,請至二宿辦公室填寫退費申請單並自備繳費者本人之存摺影本黏貼。

四、宿舍設備

1.房鑰、桌鑰遺失:離宿期間,房鑰開放住宿生以收據簽還。每支鑰匙4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辦公室辦理簽還。

  • 房鑰可向室友借鑰匙自行於市區打製一把後簽還,即可不用另行繳費。
  • 鑰因皆為獨立式,無法自行打製,請統一至繳費機繳費,憑收據簽還

2.早離卡、臨時卡遺失:一張20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200元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二宿辦公室

3.冷氣遙控器遺失:一個80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800元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二宿辦公室。

4.冷氣濾網遺失:一組(2入)65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650元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二宿辦公室。

5.其他未列設備損壞依廠商維修報價賠償。

、注意事項

1.非寒假住宿生宿舍關閉時間:113年1月14日(日)18:00,須完成離宿程序並離開宿舍。
※寒假住宿生可提早離宿,於寒假申請入住日再行辦理寒假入住,最晚須在1月14日(日)18:00前繳交112-1離宿檢查單。

2.寢室各項設備應維持良好狀態,內部環境需完成清掃及淨空:

(1)貴重物品、下學期用不到的物品或大型行李建議寄送回家,一般生活用品(如沐浴乳、洗髮精...等含有液體之物品)應妥善裝箱,避免液體流出。
(2)本學期有續住下一學期的住宿生,可以將個人物品放置於下學期寢室(原寢)的衣櫃中或衣櫃上方(建議裝箱,避免掉落視為遺留物將清除),校方不負保管責任;掃具可擺放於浴廁區域並請擺放整齊,未依上述規定處理將依宿舍相關規範記點。若有需要可自行上鎖(或綁繩子等方式,請勿貼膠帶),但開學時請務必記得帶鑰匙返校。
可擺放區塊 以二宿為例

(3)未交回離宿單之寢室視同未完成離宿最後手續。
(4)經宿委會檢查後,寢室未完成離宿且情況嚴重者,全寢除扣記違規點數、扣除保證金之外將依學生獎懲辦法處分。

3.期末物流擺攤設置時間及地點請見學生會粉絲專頁。

4.寒假相關事項詳見113年寒假公務住宿申請公告

5.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開放日期為:113年2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返校包裹於113年2月15日(四)起開始收件。

6.寒假期間未開放地下室,若擅自擺放物品將113年1月14日(日)18:00起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相關規範懲處。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來信至宿舍信箱詢問:dorm@gm.nttu.edu.tw,或請於上班時間洽宿舍行政辦公室(電話:089-518260~51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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