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112學年度第1學期離宿作業
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離宿作業公告
112.12.24公告
一、離宿作業時程表(本表已參照先前住宿生填寫表單-預計離宿日調整)
日期 |
時間 |
項目 |
說明 |
1月04日(四)(含)以前 |
二宿辦公室 8:00-12:00 |
提前辦理離宿 ※提前離宿期間,請依各辦公室開放時間配合辦理離宿作業。 |
1.寒假住宿生 2.下學期(112-2)未住宿者請清空寢室個人位置。 3.親友可於擴大辦理離宿期間(1/5、1/6、1/7、1/9、1/11) 8:00-17:00協助搬運行李,無須辦理會客,但請先與室友溝通以免造成誤會。 4.忠孝樓辦公室開放時間仍在調查中,調查完畢會再更新。 |
一宿辦公室 18:0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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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樓辦公室 週一、三、五 18:00-2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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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05日(五) 所有住宿生最晚須在1/14(日)18:00前完成離宿程序 |
二宿辦公室 8:00-22:00 |
擴大辦理離宿 ※擴大離宿期間,請至各自所屬宿舍辦理離宿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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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宿辦公室 8:00-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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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孝樓辦公室
依調查時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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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五) |
二宿辦公室 8:00-12:00 |
一宿住宿生須配合至二宿櫃檯辦理。 |
此時段離宿的住宿生,建議提早於1/11(四)或提前找樓長完成寢室檢查,並於離開宿舍前完成下列事項: |
1月15日(一) |
二宿辦公室 |
寒假開始 寒假住宿生最早入住日 |
寒假住宿生請依照申請入住日辦理入住,並配合於離宿日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 |
「離宿」並非「退宿」
1.所有住宿生均須依規定在學期末辦理離宿作業。
2.如欲辦理退宿(不繼續住宿,如:搬至校外或無學籍),請先至收退費平台將個人帳戶上傳,並email至dorm@nttu.edu.tw學校保證金信箱(非gm信箱)申請退保證金;若繳交保證金是在109學年度以前者,建議在113年1月14日18時宿舍關閉前,至宿舍退費區線上申請,印出紙本簽名後,連同相關附件送至宿舍行政辦公室,亦可於下學期開學再行繳交相關文件。
3.未依規定辦理離/退宿作業、未清潔寢室、損壞寢室設備、或欠費者,將自住宿保證金扣抵相關費用。
二、離宿流程
1.住宿生應配合離宿作業時程表完成離宿相關程序。
2.建議最晚在113年1月11日(四)前和樓長預約好時間並完成離宿檢查,請注意離宿作業程序如下:
三、電費
1.113年1月5日至1月14日期間,預計每日8:00更新電費簡表於繳費機旁,繳費時請務必注意紙本公告日期。
一宿電費更新於一宿繳費機旁;二宿電費更新於二宿繳費機旁。
2.電費計算區間為「12月1日至寢室最後一人離宿日」,請自行與室友協調電費分攤方式,由房內最後離宿者離宿時,帶著「電費收據」、「離宿檢查單」到辦公室登記蓋章。
3.可至一宿繳費機、二宿繳費機(可使用悠遊卡)、行政大樓2樓註冊組前繳費機(可使用悠遊卡)、行政大樓1樓出納組進行繳費,請務必留存收據。
4.電費若溢繳,請至二宿辦公室填寫退費申請單並自備繳費者本人之存摺影本黏貼。
四、宿舍設備
1.房鑰、桌鑰遺失:離宿期間,房鑰開放住宿生以收據簽還。每支鑰匙4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辦公室辦理簽還。
- 房鑰可向室友借鑰匙自行於市區打製一把後簽還,即可不用另行繳費。
- 桌鑰因皆為獨立式,無法自行打製,請統一至繳費機繳費,憑收據簽還。
2.早離卡、臨時卡遺失:一張20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200元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二宿辦公室。
3.冷氣遙控器遺失:一個80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800元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二宿辦公室。
4.冷氣濾網遺失:一組(2入)650元,至繳費機(項目請選設備遺失或損壞)或至出納組繳費650元後,於離宿前將收據交至二宿辦公室。
5.其他未列設備損壞依廠商維修報價賠償。
五、注意事項
1.非寒假住宿生宿舍關閉時間:113年1月14日(日)18:00,須完成離宿程序並離開宿舍。
※寒假住宿生可提早離宿,於寒假申請入住日再行辦理寒假入住,最晚須在1月14日(日)18:00前繳交112-1離宿檢查單。
2.寢室各項設備應維持良好狀態,內部環境需完成清掃及淨空:
(1)貴重物品、下學期用不到的物品或大型行李建議寄送回家,一般生活用品(如沐浴乳、洗髮精...等含有液體之物品)應妥善裝箱,避免液體流出。
(2)本學期有續住下一學期的住宿生,可以將個人物品放置於下學期寢室(原寢)的衣櫃中或衣櫃上方(建議裝箱,避免掉落視為遺留物將清除),校方不負保管責任;掃具可擺放於浴廁區域並請擺放整齊,未依上述規定處理將依宿舍相關規範記點。若有需要可自行上鎖(或綁繩子等方式,請勿貼膠帶),但開學時請務必記得帶鑰匙返校。
(3)未交回離宿單之寢室視同未完成離宿最後手續。
(4)經宿委會檢查後,寢室未完成離宿且情況嚴重者,全寢除扣記違規點數、扣除保證金之外將依學生獎懲辦法處分。
3.期末物流擺攤設置時間及地點請見學生會粉絲專頁。
4.寒假相關事項詳見113年寒假公務住宿申請公告。
5.112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開放日期為:113年2月17日(星期六)上午8時。返校包裹於113年2月15日(四)起開始收件。
6.寒假期間未開放地下室,若擅自擺放物品將於113年1月14日(日)18:00起視同廢棄物處理並依相關規範懲處。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可來信至宿舍信箱詢問:dorm@gm.nttu.edu.tw,或請於上班時間洽宿舍行政辦公室(電話:089-518260~518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