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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1-2住宿申請公告 [ 11/7(一)10:00至11/20(日)23:59開放申請 ]

國立臺東大學知本學苑111學年度第二學期住宿申請公告

111/11/03公告

一、申請住宿前,請先詳閱本校宿舍各項管理辦法,同意並確定能夠遵守者再登記申請。

二、校務系統開放申請宿舍時間:111年11月07日(一)10:00至11月20日(日)23:59系統關閉後,恕不受理。

三、住宿申請相關說明(請務必至校務系統確認目前自己的扣計點狀況):

項目

內容

備註

申請對象

凡具有本校學籍學生皆可申請

申請住宿區間

(一學期)

112年02月20日至

112年06月25日止

111學年度第二學期

公告床位

預計111年11月24日18:00後公告

若有抽籤作業,會分兩批次公告。

繳費期間

111年11月25日至

111年12月07日止

1.填寫特殊情況緩繳切結書同繳費期間,未填寫視同未繳費。

2.期限內未繳費直接取消床位資格。

房型及費用

1.單人房22,500元

2.二人房15,750元

3.四人房10,125元

4.六人房6,000元(忠孝樓)

1.111-1住宿生續住原寢

2.非111-1住宿生視床位狀況安排,若申請之空床位不足,會再進行抽籤作業,抽籤時間另行公告。

3.忠孝樓位於臺東校區

(一)房型介紹

1.知本學苑(第一學生宿舍、第二學生宿舍)內部介紹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6178,c4630.php?Lang=zh-tw

2.臺東校區學生宿舍忠孝樓內部介紹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55534,c4630.php?Lang=zh-tw

(二)校務系統住宿申請相關說明

1.請先詳閱申請公告與住宿宿舍各項管理辦法。

2.本次住宿申請系統開放選項:

     ※新生、轉學生第一年僅供申請四人房

     ※研究所新生可申請二人房(無須檢附醫療證明)或四人房

     ※進修部因課程所需通常申請臺東校區忠孝樓,也可申請知本四人房

(1)111-1住宿生續住原寢(知本校本部、臺東校區忠孝樓);

(2)非111-1住宿生申請四人房(知本校本部)空床位,住宿費10,125元/學期(不含電費);

(3)非111-1住宿生申請六人房(臺東校區忠孝樓)空床位,住宿費6,000元/學期(不含電費);

3.申請宿舍請至本校校務系統:https://infosys.nttu.edu.tw/,校務系統帳號為學號,密碼預設為西元出生年月日共8碼,登入後左側下拉式選單/學務系統/校內住宿/住宿申請。

4.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大一學生除身心障礙學生特殊需求可申請二人房或無障礙寢室外,一律住宿四人房。111-2住宿為續住原寢,111-2新入住學生若有身心障礙學生或有相關醫療證明請於住宿申請截止日(11/20)前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或郵寄至台東縣台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宿舍行政辦公室收,會再依個人情況分配二人房或無障礙(皆為二人平面床位,僅浴室為無障礙空間,詳見房型介紹),逾期恕不受理,仍列為申請四人房。

5.111-2為續住原寢,如有換房需求請於111-2開學後兩周內【2/20(一)至3/6(一)17:30前】至二宿辦公室領取寢室異動申請表,填寫完後最晚要在3/6(一)17:30前交回二宿辦公室才算完成申請,逾期恕不受理。完成申請並非申請通過,請耐心等候辦公室簡訊通知,憑簡訊才能進行鑰匙簽退還及換房。

6.寢室安排方式以集中住宿為原則,寢室內人數低於床位之一半,將以高樓層低房號為原則來合併房間(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當宿舍有重大修繕需求或其他因素,同學應配合生活輔導組安排至其他區域寢室空床住宿》辦理)。

7.申請截止日前皆可以自行於校務系統上取消或修正(注意:資料修正將影響申請完成時間),修正完畢後請務必執行至最後一步並再次送出申請。申請完畢後,請務必在申請時間內確認狀態為「已申請」。(在申請時間內,可在校務系統內查詢申請狀態,申請截止後系統將會關閉)

申請狀態 已完成

8.單人房、二人房目前暫無空位,若有空位會再進行公告申請及抽籤作業。

9.請勿使用行動裝置操作申請,若造成資料遺失影響權益恕不負責

四、違規點數限制:

(一)點數會累計至失去學籍為止。

(二)學籍內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5點(含)以上者,取消未來申請床位之候補資格。若未於11月20日前完成消點,失去候補權利。

(三)學籍內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8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取消續住與登記權1年。若未於11月20日前完成消點,不得申請住宿。

(四)學籍內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達10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14天內未完成消點者,則勒令退宿,並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5條辦理。勒令退宿者,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當學期住宿生但點數已達10點(含)以上者,依記點日期(記點事件日)起14日內未達9點(含)以下則退宿處理。

(五)住宿學生違反公約之扣點,由宿舍行政辦公室及宿委會執行,裁決結果有異議者,得檢附書面陳述及事證向宿舍行政辦公室申覆。

(六)違規點數查詢網址:https://infosys.nttu.edu.tw/ (同校務系統,如下圖所示,請務必留意自身點數狀況),點數相關資訊可見知本學苑學生宿舍點數處理作業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4873,c8462.php?Lang=zh-tw

合計違規點數

五、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費用:

(一)繳費說明:

1.住宿費繳費單請至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請111/11/25後登入產單):

網址:https://pay.nttu.edu.tw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繳款退費作業】/【補印繳款單】列印繳費單。(帳號即學號,密碼同校務系統,若未曾改過密碼,請輸入西元出生年月日)。

2.住宿保證金繳費單
(1)111-2新生或已退費過保證金或曾因取消住宿被扣抵才需再次繳保證金。
(2)繳交同上述步驟,選擇住宿保證金列印保證金繳費單,若有問題詳見本校學生宿舍管理保證金設置要點,或洽承辦人,如有保證金費用待繳,一律需先繳納方獲住宿資格。

3.繳費期限自11月25日至12月07日止,截止後僅能合庫臨櫃繳款或ATM轉帳繳費。

4.預計辦理就學貸款(詳見課外組公告)或辦理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申請(詳見第七點),請務必注意住宿費用是否正確,並於12月07日17:30前至二宿辦公室填寫特殊情況緩繳住宿費切結書。

5.優秀新生(詳見第八點)第一年免繳住宿費,僅需繳保證金。

(二)繳費方式說明:

1.臨櫃繳款:持繳費單至合作金庫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交現金。

2.自動櫃員機轉帳(ATM):銀行代號006,轉帳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註:繳費逾3萬元者,請選擇 「繳費」項目。)

3.eATM繳款:進入合庫網站www.tcb-bank.com.tw登入合庫eATM,繳款步驟:(1)讀卡機插入晶片金融卡,輸入晶片 卡密碼。(2)選擇「繳費」從學雜費項目點選學校。(3)輸入繳費單上的銷帳編號及繳費金額。(4)完成繳款。

4.信用卡繳費(11月26日起):連結至i繳費平台輸入學校代碼8814602125,繳款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

5.語音繳費:請撥語音專線(02)2760-8818。

6.郵局及超商繳款:郵局及超商繳款:繳費期限111年12月07日前於各地郵局、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皆可繳款,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7.e-bill繳款:合庫客戶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phone、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進行繳費。

8.台灣PAY繳費:透過參與金融機構之「行動銀行」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掃描臺繳費單之「台灣Pay QR Code」進行支付,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三)未入住退費說明:

1.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已獲住宿床位分配,但開學沒有入住(包含休、退、轉學及提前畢業),將沒收1000元保證金並取消次一學期申請資格。

2.住宿期間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沒收1000元保證金之後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退住宿費,僅能申請退保證金。

3.詳見宿舍退費區(住宿費與保證金)網頁公告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4466,c8082.php?Lang=zh-tw

五、請住宿生配合於入住前至國立臺東大學學生宿舍系統https://dorm.nttu.club/預先辦理線上報到,以加快入住流程。請務必完成EMAIL認證、手機號碼認證,如有填寫不詳或不實造成權益損失應自行承擔。學生宿舍系統操作說明

六、宿舍入住報到時間,入住時請記得配戴口罩。
※非下列開放時間恕不辦理入住報到,如有問題請提前與宿舍辦公室協調辦理。

(一)知本學苑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2/18(六)

08:00-22:00

二宿

&

一宿

1.2/20後請依照宿舍開放時間辦理各項業務

2.2/20後辦理入住者:
(1)
一宿住宿生請配合於18:00-22:00至一宿辦理
(2)二宿住宿生請配合於08:00-17:30至二宿辦理

2/19(日)

2/20(一)

08:00-17:30

二宿

18:00-22:00

一宿

 

 

 

 

 

 

 

 

(二)忠孝樓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2/18(六)

12:00-18:00

忠孝樓

2/20後請依照宿舍開放時間辦理各項業務

2/19(日)

2/20(一)

18:00-20:00

依人力調整開放時間

 

 

 

 

 

 

 

七、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免繳住宿費申請(本校「中低收入戶」無住宿減免):

(一)線上申請網址:https://wdsa.nttu.edu.tw/p/404-1009-96619.php?Lang=zh-tw

(二)依據《本校免繳學生宿舍住宿費作業要點》辦理,自112年2月1日起至3月6日前線上申請。印出申請表後連同(1)鄉鎮市公所級以上低收入戶證明、(2)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3)申請免繳當學期的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當學期新生及轉學生免檢附)等文件,於開學後2周內繳交至宿舍行政辦公室,超過繳交期限(112年3月6日17時30分前)後恕不受理。

(三)申請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之學生,可繳納住宿費或選擇填寫需於當學期執行規定之服務學習活動,此項列為下一學期免繳住宿費申請考核參考。

八、優秀新生入學符合首年(111-1、111-2)免費住宿四人房:

(一)請務必至校務系統線上申請住宿,但免繳住宿費(系統不會有住宿費繳費單,學雜費繳費單的住宿可貸金額為0)

(二)需繳交住宿保證金(111-2新入住者需繳交,111-1已繳過者免繳)

(三)詳見【111入學新生】符合首年免費住宿四人房獎勵名單

如名單有異,請聯繫學務處綜合業務組089-517335

九、宿舍包裹(郵件)寄送:

(一)校本部知本學苑學生宿舍自112年2月16日(星期四)起開始接受學生郵件、包裹。

1.請依照自己的宿舍別填寫,如未註明宿舍別,可能導致郵件無法送達或延誤,敬請留意。另因開學期間包裹量較大,建議在包裹外觀加上易辨識之圖樣或顏色,可加快屆時尋找包裹的速度。

2.知本校本部住宿生欲寄送郵件、包裹者,地址: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臺東大學知本學苑務必註明:第一宿舍/第二宿舍、房號、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

3.臺東校區忠孝樓住宿生欲請宿舍代收郵件、包裹者,敬請配合知本校本部包裹領取時間並填寫知本校本部地址,註明忠孝樓房號,地址: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臺東大學知本學苑忠孝樓101陳小明,手機0900-000-000

3.臺東校區忠孝樓住宿生欲親領郵件、包裹,地址:95002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臺東大學忠孝樓務必註明寢室、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

4.第一宿舍及第二宿舍與忠孝樓皆有推車可以借用(需押證件),因數量有限,建議自行準備輕便推車。

5.包裹開放領取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日期

時間

領取地點

備註

2/16-2/17

僅收件,不開放領取

2/18-2/19

8:00-22:00

交誼廳

依宿別(一宿、二宿)分堆放,請自行尋找

1.找到包裹後,請攜帶個人身分證件給工作人員核對。

2.2/16-3/3因開學期間包裹量較大,於3/4起開始登記。

3.交誼廳位於進入二宿大門前左側

視疫情調整進出交誼廳規範

2/20-3/3

18:00-22:00

3/4

20:00-22:00

二宿包裹室

1.請攜帶學生證或個人身分證件以便核對。

2.包裹室位於進入二宿B棟前左側

(二)有關法院及法律相關文件或涉及個人法律權益之文書、行政文書、具時效性文件(限時或其無法於包裹室開放時間領取之物品)、現金袋、生鮮水果、冷藏冷凍、代收貨款等包裹,請與物流業者自行聯絡收件,宿舍將逕行拒收或退件。學生宿舍針對具有爭議性包裹,得不納入代收作業,由住宿人員親收。
預計於3月4日開始登記包裹收件情形,知本學苑郵件、包裹規範暨到件情形:
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62485,c8462.php?Lang=zh-tw

十、宿舍進出管制時間及斷網

(一)「第一學生宿舍」、「忠孝樓」為一般宿舍,門禁管制時間為凌晨1時至5時,無法外出。

(二)「第二學生宿舍」為健康宿舍,門禁管制時間為晚上12時至凌晨6時,無法外出,另夜間將斷網(凌晨1時至6時)及熄大燈(晚上12時至凌晨6時)。

(三)門禁管制時間住宿生如有晚歸或早離需求,晚歸(於門禁管制時間進入宿舍)請依宿舍網頁學生宿舍晚歸請假線上登記線上送出申請,請假規範詳見請假表單,未依規範請假會有扣記點的問題將影響住宿權益,請務必注意;早離(於門禁管制時間外出)請於前一天上班時間至宿舍櫃檯借用早離卡(需以學生證借用);若因打工有長期晚歸或早離需求,請至二宿櫃檯領取申請書,填寫完交回二宿櫃檯,經家長同意後即申請成功(晚歸不用請假,早離不用借卡)。

十一、如對宿舍申請有相關疑問,請來信至宿舍信箱 dorm@gm.nttu.edu.tw 或 089-518260至265詢問。

防疫期間,不開放家長協助搬運行李。

十三、學生宿舍嚴禁下列行為,違反者依校內規定或本校知本學苑學生宿舍公約懲處,情節嚴重予以退宿,日後並不予受理申請住宿:

(一)私自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排斥他人進住。

(二)偷竊、賭博、喝酒、吃檳榔、鬥毆或打麻將。

(三)儲存危險物或違禁品。

(四)擅自留宿外客或引進商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

(五)故意規避夜間查舖或外宿未完成請假手續或逾時返舍。

(六)擅自接裝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

(七)擅自在宿舍內炊膳、吸菸。

(八)在宿舍區域內飼養寵物。

(九)違反宿委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自治規定。

(十)進入異性住宿區域,或引導異性進入住宿區域。

(十一)其他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十四、相關事宜請參閱宿舍網頁:https://wdsa.nttu.edu.tw/p/412-1009-4629.php?Lang=zh-tw、新生手冊、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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