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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國立臺東大學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設置要點(含申請表)

國立臺東大學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設置要點

97學年度第2學期行政會議通過(98.08.20)

106學年第2學期行政會議通過(107.03.01)

110學年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111.4.28)

一、目的:本校為協助學生因家長失業或家庭突遭經濟困境,造成非自願性退(休)學而影響就學權益,特設置「學生緊急紓困助學金」,以減輕其家庭經濟負擔,使學生能安心、順利就學。

二、申請對象:本校在學學生。

三、申請條件及核撥金額:

(一)負責家庭主要經濟來源之家長去世、失去工作能力或非自願性遭解雇而失業者,核撥一萬五千至二萬元。

(二)負責家庭次要經濟來源之家長去世、失去工作能力或非自願性遭解雇而失業者,撥發五千元至一萬元。

(三)遭受其他重大變故(含風災、火災、水災、震災等天然災害),致使學生家庭經濟遭受重大影響者,撥發一萬至一萬五千元。

(四)其他特殊情況需紓困或提高紓困金額,須由生輔組專案簽請校長核定。

(五)學生因故住院、傷殘、喪亡、家庭發生重大急難者,仍可依本校「學生急難慰問金」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

(一)學生本人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時,各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導師及輔導教官等人員應主動深入瞭解狀況,並視其意願協助申請。

(二)本校學生如有符合申請條件者,應由各班導師指導學生填具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金融存摺影本,經導師、各系(所、學位學程)主管填寫意見及簽章後,送生活輔導組辦理。

五、經費來源:由本校校務基金編列學務處年度專款支應。

六、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發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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