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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課外組】「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學務處課外組】「大專校院社團帶動中小學社團發展計畫」申請注意事項,詳如附件。
 
※本校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7.02.02(五)止,逾期、資料不全不受理。
 
1.辦理期程:107.03.01~107.12.31(請勿於寒、暑假期間辦理)
2.國中小學合作辦理,需事先經過被服務學校的同意(合約書可洽課外組索取)。
3.活動規劃以定時定點服務為原則,辦理次數:每學期至少4次以上,一年需達8次以上。
4.補助額度最高以3萬元為限,不限社團性質申請,可與其他社團合作共同辦理,以「計畫」為單位進行申請。
5.本計畫活動設計與執行需融入美感教育。
6.欲申請社團請填寫【附件一】全部表單及「計畫書」,並email至onlygina0201@nt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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