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中華救助總會115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助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即日起至3月13日止
- 申請資格:
1.凡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含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經濟困難,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或班排名(名次/班級人數)達前百分之50,操行成績80分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者。
2.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及延長修業之學生。
- 獎學金應備文件:
1.申請表。
2.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1份。
3.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單(含學業、操行成績及班排名)影本,並加蓋學校證明戳記。
4.泰北或緬甸地區華文學校畢業證書影本。
5.清寒證明文件(開立單位:來台就學前畢業之華校或僑居地自治會等所開立之證明)。
6.自傳1份。
7.申請人本人金融帳戶影本,請黏貼於申請表背面。
- 獎勵名額及金額:
1.每年50名,每名新台幣1萬元。
2.泰北及緬甸僑生各25名,主辦單位得視申請人數、成績高低及僑生經濟狀況酌予調整兩區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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