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115年寒假公務住宿申請公告
115年寒假公務住宿申請公告
114.12.25公告
一、申請住宿前,請先詳閱本校宿舍各項管理辦法,同意並確定能夠遵守者再登記申請。
二、住宿申請相關說明:
| 項目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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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期間與地點 |
1.開放住宿期間:115年1月12日(週一)中午13時30分起至2月12日(週四)中午12時止 2.住宿地點: (1)114-1是知本校本部住宿生:續住原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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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與資格 |
1.申請期間: (1)住宿管理系統開放申請時間:114年12月25日(週四)10:00起至115年1月5日(週一)23:59止。
2.申請資格: (1)在校生:於本校有執行公務、學術研究者(含校內單位工讀生、校內學生社團、學術專題研究學生、實驗研究學生...等),須於住宿管理系統申請及檢附紙本證明單,證明單須有本校相關單位核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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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1.住宿管理系統申請方式: 2.紙本申請注意事項:若2人以上同單位工讀生、同社團、同研究室...等相同事由,可以填寫在同一張紙本證明單,但每個人仍須在申請期限內至住宿管理系統申請才算完成申請。
3.其他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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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期間 |
1.115年1月9日10:00至115年1月16日23:59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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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名單 |
1.預計115年1月8日(週四)公告申請成功之名單,將更新於此網頁最下方。 2.若自115年1月12日(週一)開始住宿,最早可於1月12日(週一)辦理114-1離宿時辦理寒假入住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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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申請之 房型及費用 |
1.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知本學苑學生宿舍住宿收費: 2.將依紙本證明單作為住宿期間的依據,以週計費,四人房申請單數週次則四捨五入計算,週次計算說明:四人房入住日1月12日,離宿日1月19日,即為562.5*1週=56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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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住宿 退費說明 |
1.入住前取消住宿者: 2.入住後離宿者,恕不退住宿費,僅能申請辦理退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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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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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人限申請一次並配合宿舍調整安排床位,且申請住宿期間不得間斷(過年宿舍關閉期間除外),若因公務需要延長住宿期間,請提早來信說明,並再次檢附紙本證明單更新住宿區間繳交至二宿櫃檯,以利後續產製差額繳費單。 2.申請住宿者應配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於辦理入住前繳交: 3.房間介紹請見知本學苑學生宿舍內部介紹。 4.寢具、網路線、清潔、盥洗用具及個人用品等皆需自備,寢室內所有電器電費(含陽臺燈、浴室排風扇、燈、冷氣及插座...等)須由寢室住宿生自行協調分攤,寒假期間,先離宿者可先繳電費(將收據交給未離宿的室友或先繳交收據至辦公室)或與室友協調後由該寢室最後一位離宿者將收據交至行政辦公室 5.為維護宿舍安全,進出宿舍請配合一卡一刷,勿夾帶他人進入,違反本規定致影響宿舍安全者,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應予退宿,並取消後續申請宿舍資格,敬請配合。 6.寒假期間,宿舍之包裹郵寄地址: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臺東大學知本學苑 並註明宿別、寢室房號(如二宿A101)收件人中文姓名、手機 (1)包裹請配合於上班時間(8:00-12:00、12:30-16:30)攜帶學生證至二宿櫃檯領取。 7.放置於冰箱的物品敬請標註寢室及床號(如:A101-1),避免誤領。預計於1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期間清理冰箱,請於2月9日前清理冰箱內個人物品,清理冰箱過後將會拔除電源並將冰箱門保持開啟通風狀態,請勿再使用冰箱!違者將調閱監視器記點處理,冰箱遺留物將視為廢棄物處理。 8.寒假離宿相關事項 9.寒/暑假期間會進行各項修繕項目(非住宿生自行報修),若寢室有住宿生住宿,將會由工讀生敲門後陪同進入修繕 10.寒/暑假期間會進行蓄水池清洗作業,採間歇性暫停供水。每日8時起至17時止,第一宿舍A、B棟、第二宿舍A、B、C棟等順序,依清洗進度逐棟停水,當日作業完成後恢復供水,預計1月15日至1月23日期間實施,會再另行公告。 11.其他宿舍相關問題請洽臺東大學學生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或電洽行政辦公室值班人員電話:(089)518260~265(尾數0~5都可以撥打) |
如有進行申請,但未列於名單中,原因為:
1.住宿管理系統未完成申請程序
2.未於期限內檢附紙本證明單
115年寒假名單如下(預計115年1月8日更新,房號於辦理入住時即可得知):
請配合一律在入住日(最早)當天中午12時30分後始得辦理入住,並於離宿日(最晚)當天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程序。
寒假入住日 寒假離宿日 學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