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全國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實施要點
一、「全國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計畫係由財團法人法鼓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捐助第一筆啟動基金,由社團法人緬甸腊戌果文中學旅臺校友會推行,至今已辦理逾三年時間,共協助27位遇急難事故之緬甸在校生。
二、為使上開救助金計畫永續經營,並更全面顧及在臺遭逢急難之緬甸學生,已整合由8個緬僑相關團體共同承擔負責,參與僑團代表共組「全國緬甸僑生急難救助金管理委員會」,統籌急難金相關工作。
三、急難救助金之適用對象不變,在臺遇急難事故之高中職(含)以上緬甸學生均可依旨揭要點規定(如附件)提出申請,發放金額新臺幣1萬至5萬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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