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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動物傳染病入侵之防檢疫規定

一、端午節將屆,根據往年數據,預期違規輸入案件恐增加,為防範非洲豬瘟等境外重大動物傳染病入侵,落實邊境檢疫措施,請境外生配合我國防檢疫措施,勿攜帶動植物檢疫物入境,並轉知國外親友勿郵遞寄送豬肉產品等動物檢疫物來臺,以免受罰。

二、倘自近三年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如未具居留身分,遭裁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而無法當場繳清者,由該署轄區分署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拒絕其入境。另自111年5月20日起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至我國之收件人,經查證屬實者,第1次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第2次以上裁罰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三、有關非洲豬瘟宣導文宣可至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aphia.gov.tw/ws.php?id=17894)下載使用。「常見入境旅客攜帶動植物或其產品檢疫規定參考表」可至(https://www.aphia.gov.tw/ws.php?id=10719) 下載使用。

四、檢附「動植物檢疫多國語言宣導圖卡(華英泰印越)」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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