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緬甸本年3月28日發生強烈地震,造成中部大城曼德勒及周邊地區嚴重災情,為協助家庭受災之緬甸僑生在臺生活,說明如下:
依僑務委員會「海外回國就學僑生醫療急難及喪葬慰問金發給要點」規定申請急難慰問金,相關受災證明可改檢附房屋受損或倒塌照片、父母傷亡相關證明(如無法提供正式證明文件,由學生簽署切結書代替),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5月21日(星期三)止。
二、有需要申請的同學,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生輔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