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生輔組】113-2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即日起至04/11截止)
»申請對象及資格:
凡就讀本校並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入學本校研究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得申請:
1.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入學本校研究所僑生。
2.在本校具有研究所正式學籍,且已修滿一學期以上。
3.每學期修習學分數至少9學分以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達80分(含)以上者。
4.未受小過以上之懲處,並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學金。
»檢附文件:
1.申請表1份。
2.前一學期成績單1份。
3.自傳(個人簡歷)1份。
4.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其他優秀表現)1份。
»本獎學金獎勵要點及申請表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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