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

【學務處課外組】113學年度第1學期,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補助學生會、學生社團及各系學會申請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活動經費。

一、敬請於113年10月15日前至性平會提出申請(詳如附件),逾期恕不受理。
二、每案最高補助1萬元為上限,每學期補助1件申請活動計畫案。
三、附檔說明如下: (一)活動通報。 (二)範例一。 (三)範例二。 (四)範例三。
四、活動結束後2個月內提供成果報告送副校長室彙辦。
五、如有疑問,敬請來電承辦人:韋采伶,分機1002。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