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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3年全國大專院校僑生歌唱比賽

113年全國大專院校僑生歌唱比賽

參賽資格:在臺在學僑生(含碩博士生,外籍生可)。

初賽辦法:

1.於113年4月12日(五)前,以個人設備錄製約1分鐘之自唱影片(請勿剪輯後製),將影片上傳於個人youtube(隱私設定為知道連結者可看)。

2.將影片連結及報名表(聯絡資訊請填寫清楚)傳送至承辦人信箱a965569@gmail.com,郵件主旨請註明【OOO(參賽者姓名)報名僑聯總會113年僑生歌唱比賽】。

3.報名表內歌曲將用於決賽使用,初賽歌曲可自由選擇任意國語歌曲表演。

初賽報名:報名表填寫完成後,請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辦公室審查蓋章,再以E-mail方式報名,不接受電話報名。

決賽日期:113年5月25日(六)中午12時(報到時間:10時20分至11時20分,逾時不候)

決賽地點:中國廣播公司音樂廳(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75號12樓(捷運行天宮步行約3分鐘))。

其餘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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