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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僑務委員會111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申請事宜,111年2月25日截止收件~

一、凡符合各類獎項所定申請條件及下列申請資格者均得提出申請: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
(二)未領取「110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二、申請作業:
學生需於111年2月25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09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申請表紙本送交生輔組辦公室。
三、原函、操作手冊如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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