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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課外組】 公告解散本校學生社團(電子競技研究社、嘻哈研究社、多媒體工程社、 天文推廣研究社)

一、依據國立臺東大學學生社團活動輔導辦法第7條辦理。

二、電子競技研究社、嘻哈研究社、多媒體工程社、天文推廣研究社等4個社團因未參與社團評鑑,由課外組公告解散。

三、請公告解散社團之社長將社團檔案資料、社團帳務財產資料、社團存褶帳簿等繳回課外組。(開學後2周內)

四、經公告解散之學生社團,一年內不得再提出復社申請,或再申請成立相同屬性內涵之學生社團。

五、運動競技學士學位學程系學會未參與社團評鑑,因無法解散改為停權設施設備與場地借用、無法申請活動及補助經費等正式社團享有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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