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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09-2研究所春季班新生、大學部復學生、寒轉生住宿申請公告 [ 02/08(一)10:00至02/16(二)23:59開放申請 ]

國立臺東大學知本學苑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研究所春季班新生、大學部復學生、寒轉生住宿申請公告

110/02/02

一、申請住宿前,請先至生輔組網頁詳閱本校宿舍管理辦法,確定能夠配合者再登記申請。

二、系統開放申請宿舍時間:110年02月08日(一)10:00至02月16日(二)23:59。

三、開放對象及房型與相關說明(請務必至校務系統確認目前自己的扣計點狀況):

項目

內容

備註

申請對象

1.研究所春季班新生

2.大學部復學生

3.寒轉生

目前尚有空位。若申請之空床位不足,才會再進行抽籤作業,抽籤時間另行公告。

申請住宿區間(一學期)

110年02月22日至

110年06月28日止

109學年度第二學期

公告床位

預計於110年2月18日18:00以後公告於宿舍網頁。

若有抽籤作業,會分兩批次公告。

繳費期間

110年2月19日至

110年2月26日止

請於入住前繳清,特殊情況緩繳切結書繳交時間同繳費期間;未繳費直接取消床位資格。

房型及費用

1.單人房22,500元(目前無空位)

2.二人房15,750元

3.四人房10,125元

4.六人房6,000元(忠孝樓)

忠孝樓位於臺東校區

四、房型介紹【網頁路徑:本校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學生宿舍專區→宿舍的介紹與規定】

 (一)知本學苑(第一學生宿舍、第二學生宿舍)內部介紹

     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6178,c4630.php?Lang=zh-tw

 (二)臺東校區學生宿舍忠孝樓內部介紹

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55534,c4630.php?Lang=zh-tw

五、校務系統住宿申請相關說明

※請勿使用行動裝置操作申請,若造成資料遺失影響權益恕不負責

 (一)請詳閱申請公告與住宿宿舍各項管理辦法。

 (二)本次住宿申請系統開放選項:

1.申請二人房(知本校本部,僅開放碩士班申請)空床位,住宿費15,750元/學期(不含電費);

2.申請四人房(知本校本部)空床位,住宿費10,125元/學期(不含電費);

3.申請六人房(臺東校區忠孝樓)空床位,住宿費6,000元/學期(不含電費);

4.其他需求(請先洽宿舍管理人員,並於備註欄說明,未事先洽宿舍管理人員,恕不列入申請)。

(三)如有換房需求請於109-2開學兩周內【2/22(一)至3/8(一)17:30前】提出床位異動申請。床位備註僅參考,安排方式以集中住宿為原則,寢室內人數低於床位之一半,將以高樓層低房號為原則來合併房間(依據《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當宿舍有重大修繕需求或其他因素,同學應配合生活輔導組安排至其他區域寢室空床住宿》辦理)。

(四)申請截止日前皆可以自行於校務系統上修正或取消申請(注意:資料修正將影響申請完成時間,再次送出才算完成)。

(五)申請完畢後,請務必確認狀態為「已完成」或「已申請」。(可在申請時間內至校務系統內查詢申請狀態,申請截止後系統將會關閉,不會出現申請狀態)

(六)單人房目前暫無空位,若有空床位,預計開學第一周開放申請,請在注意本組相關申請床位及抽籤作業等公告

(七) 住宿保證金:申請住宿者應配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學生宿舍管理保證金設置要點》之規定,新申請住宿於繳交住宿費同時繳交住宿保證金1000元。保證金於退宿後驗明無賠償事項後退還;舊生已繳未退者,無須再次繳費。

六、違規點數限制:

(一)點數會累計至失去學籍為止。

(二)學籍內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5點(含)以上者,取消未來申請床位之候補資格。

(三)學籍內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8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取消續住與登記權1年,需於3月8日前完成消點。

(四)學籍內累計扣點(校務系統-合計違規點數)達10點(含)以上者,自公布日起14內未完成消點者,則勒令退宿,並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15條辦理。勒令退宿者,自退宿登記日起一年內不得再為住宿申請。

(五)住宿學生違反公約之扣點,由宿舍行政辦公室及宿委會執行,裁決結果有異議者,得檢附書面陳述及事證向宿舍行政辦公室申覆。

(六)違規點數查詢網址:https://infosys.nttu.edu.tw/ (同校務系統),相關資訊可見知本學苑學生宿舍點數處理作業https://wdsa.nttu.edu.tw/p/405-1009-94873,c8462.php?Lang=zh-tw,若對違規紀錄有疑義,可至上述網頁「記點問題反映表單」填寫。

七、住宿費及住宿保證金費用:

(一)繳費說明:(請至新的收退費系統列印繳費單)

1.請至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請110/02/18後登入產單):

網址:https://pay.nttu.edu.tw臺東大學校園收退費系統/【繳款退費作業】/【補印繳款單】列印繳費單。(帳號即學號,密碼同校務系統,若未曾改過密碼,請輸入西元出生年月日)。

2.住宿保證金繳費單(若為109-2新入住之住宿生才會產生繳費單):同上述步驟,選擇住宿保證金列印保證金繳費單,若有問題詳見本校學生宿舍管理保證金設置要點,或洽承辦人,如有保證金費用待繳,一律需先繳納方獲住宿資格。舊生已繳未退者,無須再次繳費。

3.請於2月19日至2月26日前繳費(須於入住前繳費)。若同學辦理就學貸款時,請務必注意住宿費用是否正確,並於期限內至二宿辦公室填寫特殊情況緩繳"住宿費"切結書。就學貸款業務請再注意課外組相關公告

(二)繳費方式說明:

1.臨櫃繳款:持繳費單至合作金庫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交現金。

2.自動櫃員機轉帳(ATM):銀行代號006,轉帳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註:繳費逾3萬元者,請選擇 「繳費」項目。)

3.信用卡繳費(02月20日起):連結至i繳費平台輸入學校代碼8814602125,繳款帳號:請參照【繳費單】之銷帳編號。

4.語音繳費:請撥語音專線(02)2760-8818。

5.郵局及超商繳款:郵局及超商繳款:繳費期限110年2月26日前於各地郵局、超商(7-11、全家、萊爾富、OK)皆可繳款,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6.e-bill繳款:合庫客戶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phone、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連結至e-bill全國繳費網,進行繳費。

7.台灣PAY繳費:透過參與金融機構之「行動銀行」APP或「台灣行動支付」APP,掃描臺繳費單之「台灣Pay QR Code」進行支付,但需自行負擔手續費或處理費用。

(三)未入住退費說明:

1.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已獲住宿床位分配,但開學沒有入住(包含休、退、轉學及提前畢業),將沒收1000元保證金並取消次一學期申請資格;

2.住宿期間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沒收1000元保證金之後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申請退費。

3.退宿退費系統請於開學前查閱學務處/學生宿舍專區/宿舍退費區網頁公告。

八、低收入戶家庭學生免繳住宿費申請(本校「中低收入戶」無住宿減免):

(一)線上申請網址:https://wdsa.nttu.edu.tw/p/423-1009-2288.php?Lang=zh-tw

(二)依據《本校免繳學生宿舍住宿費作業要點》辦理,自110年2月1日起至3月8日前線上申請
印出申請表後連同
(1)鄉鎮市公所級以上低收入戶證明、
(2)最近三個月內有效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3)申請免繳當學期的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單(當學期新生及轉學生免檢附)

等文件,於開學2周內繳交至宿舍行政辦公室,超過繳交期限(110年3月8日17時30分前)後恕不受理。

(三)申請低收入戶免繳住宿費之學生,需於當學期執行規定之服務學習時數,此項列為下一學期免繳住宿費申請考核參考。

九、優秀新生入學符合首年(109-1、109-2)免費住宿四人房:

(一)請務必至校務系統線上申請住宿,但免繳住宿費(不會有住宿費繳費單)

(二)需繳交住宿保證金(109-1已繳過者免繳)

(三)【109入學新生】符合首年免費住宿四人房獎勵名單,詳見以下網址

https://enrl.nttu.edu.tw/p/406-1040-96839,r1246.php?Lang=zh-tw

【網頁路徑:本校首頁→招生專區→申請入學→最新消息→[109入學新生]符合首年免費住宿4人房獎勵名單】

※符合獎勵適用條件說明(如名單有異,以學生實際學測表現及分發情形為準,若有疑問可電洽本校教務處綜合業務組089-318855轉分機1133)。

十、入住時間:

(一)知本學苑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2/20(六)

12:00-22:00

二宿

&

一宿

2月23日起,請依照宿舍開放時間辦理各項業務

2/21(日)

08:00-22:00

2/22(一)

2/23(二)起

08:00-17:30

二宿

18:00-22:00

一宿

 

 

 

 

 

 

 

 

 

(二)忠孝樓

日期

時間

地點

備註

2/20(六)

12:00-18:00

忠孝樓

2月23日起,請依照宿舍開放時間辦理各項業務

2/21(日)

2/22(一)

2/23(二)起

20:00-22:00

 

 

 

 

 

 

 

 

十一、宿舍包裹(郵件)寄送:

(一)知本學苑學生宿舍自110年2月18日(星期四)起開始接受學生郵件、包裹,住宿生欲寄送郵件、包裹及行李者,地址為:95092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臺東大學知本學苑,並額外註明:第一宿舍/第二宿舍、房號、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請依照自己的宿舍別填寫)

(二)臺東校區忠孝樓自110年2月22日(星期一)開學後逕自親領郵件、包裹,住宿生欲寄送郵件、包裹及行李者,地址為:95002臺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臺東大學忠孝樓,並額外註明寢室、收件人姓名及手機號碼。

(三)請依被分配的宿舍寄送包裹,如未註明宿舍別,可能導致郵件無法送達或延誤,敬請留意。另宿舍開學期間包裹量較大,僅提供代收及場地暫放,建議本人與物流業者聯繫親收,或考量開學後包裹量減少後再寄。生鮮、水果、食品、冷藏冷凍、急件、代收貨款、具時效性文件(限時或其無法於開放時間領取的物品)或現金袋,請與物流業者自行聯絡收件,凡前述物品,宿舍將逕行拒收或退件。宿舍預計於3月1日開始登記包裹收件情形。

十二、如對宿舍申請有任何問題,請洽第二宿舍行政辦公室曾小姐 dorm@gm.nttu.edu.tw 或 089-518261~265。

十三、防疫期間,不開放家長協助搬運行李。

十四、學生宿舍嚴禁下列行為,違反者依校內規定或本校知本學苑學生宿舍公約懲處,情節嚴重予以退宿,日後並不予受理申請住宿:

(一)私自頂讓床位、霸佔床位或排斥他人進住。

(二)偷竊、賭博、喝酒、吃檳榔、鬥毆或打麻將。

(三)儲存危險物或違禁品。

(四)擅自留宿外客或引進商人進出宿舍買賣物品。

(五)故意規避夜間查舖或外宿未完成請假手續或逾時返舍。

(六)擅自接裝未經學校同意之電器。

(七)擅自在宿舍內炊膳、吸菸。

(八)在宿舍區域內飼養寵物。

(九)違反宿委會訂定之有關住宿自治規定。

(十)進入異性住宿區域,或引導異性進入住宿區域。

(十一)其他違反公共衛生、居住安寧或公共安全之行為。

十五、相關事宜請參閱新生手冊、學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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