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校安中心】轉知有關租金補貼專案不得申請之相關規定。
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有關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自115年起不再接受無稅籍或未保存登記建物之新案申請。
二、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之租賃房屋,應具有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為保障弱勢租屋族群之居住安全,頂加樓層等未保存登記建物則不得再申請本專案計畫。
三、為協助查詢建物資料及提供包租代管資訊,該署已於本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建置相關連結,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促進學生租屋權益。
二、申請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之租賃房屋,應具有房屋稅籍及建物保存登記(或已取得建築物合法證明文件),為保障弱勢租屋族群之居住安全,頂加樓層等未保存登記建物則不得再申請本專案計畫。
三、為協助查詢建物資料及提供包租代管資訊,該署已於本專案計畫申請頁面(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建置相關連結,提供學生租屋之參考,促進學生租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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