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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5年寒假公務住宿申請公告

115年寒假公務住宿申請公告

114.12.25公告

一、申請住宿前,請先詳閱本校宿舍各項管理辦法,同意並確定能夠遵守者再登記申請。

二、住宿申請相關說明:

項目 說明

住宿期間與地點

1.開放住宿期間:115年1月12日(週一)中午13時30分起至2月12日(週四)中午12時止
※宿舍關閉期間:115年2月12日(週四)中午12時起至2月21日(週六)上午8時

2.住宿地點:

(1)114-1是知本校本部住宿生:續住原寢
※下學期若無床位者,須於寒假離宿時清空個人床位
(2)114-1是忠孝樓住宿生:統一安排住在知本校本部,須配合於忠孝樓關閉前辦理完離宿程序再至知本校本部辦理寒假入住程序
下學期有床位者,須於忠孝樓離宿時將個人物品放置衣櫃裡或裝箱衣櫃上方(比照離宿程序),寒假離宿時須自行處理個人物品(忠孝樓關閉後不開放,直至下學期開放入住日)
下學期若無床位者,須於忠孝樓離宿及寒假離宿時清空個人床位

(3)114-1無床位,114-2已申請床位者:統一安排住在知本校本部空床位
(4)114-1、114-2皆無申請床位:統一安排住在知本校本部空床位。

 

申請期間與資格

1.申請期間:

(1)住宿管理系統開放申請時間:114年12月25日(週四)10:00起至115年1月5日(週一)23:59止。
(2)
紙本證明單請於網頁最下方附件下載,先於電腦騰寫完再列印出來給單位核章,避免字跡模糊難以認定,最晚於115年1月5日(週一)17:00前交至二宿櫃檯
以上兩點皆須完成,缺任一項視同未完成申請。

2.申請資格:

(1)在校生:於本校有執行公務學術研究者(含校內單位工讀生、校內學生社團、學術專題研究學生、實驗研究學生...等),須於住宿管理系統申請及檢附紙本證明單,證明單須有本校相關單位核章。
(2)境外生:僅須至住宿管理系統申請,無須檢附紙本證明單,會與相關單位確認學生名單。

申請方式

1.住宿管理系統申請方式:
(1)請先閱讀並同意下述注意事項後,於開放期間至住宿管理系統進行線上申請。
(2)
申請時,務必執行到最後一步送出,住宿管理系統關閉(申請截止日)前,皆可以自行於住宿管理系統取消或修正,若有修改也需再次執行至最後一步送出,以免申請失敗,請務必確認最後狀態為「已申請」,截圖無法證明已申請,以住宿管理系統顯示為準
可由宿舍申請歷程資料中的宿舍申請以及住宿申請的申請狀態確認為「已申請」,如下圖紅框處,顯示其他字眼表示未申請完成。
申請標示

2.紙本申請注意事項:若2人以上同單位工讀生、同社團、同研究室...等相同事由,可以填寫在同一張紙本證明單,但每個人仍須在申請期限內至住宿管理系統申請才算完成申請。

3.其他事項:
(1)住宿違規點數限制:個人累計扣點(住宿管理系統/住宿專區/我的住宿記點-合計違規點數)達8點(含)以上者不得申請住宿。
(2)若要取消申請,可在115年1月5日(週一)23:59住宿管理系統關閉前自行退件,115年1月6日(週二)起,請自行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說明。

繳費期間

1.115年1月9日10:00至115年1月16日23:59止。
(1)請於入住前繳費,未繳費無法辦理入住。
(2)信用卡自115年1月10日起開放繳費。
(3)請先留存繳費收據或成功繳費之截圖畫面,若辦理入住時,收退費系統仍未顯示已繳費即可出示以利查驗。

2.請至校園收退費系統繳費。
繳費平台操作說明

確認名單

1.預計115年1月8日(週四)公告申請成功之名單,將更新於此網頁最下方。

2.若自115年1月12日(週一)開始住宿,最早可於1月12日(週一)辦理114-1離宿時辦理寒假入住程序。

開放申請之

房型及費用

1.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知本學苑學生宿舍住宿收費:
(1)114-1原寢四人房:每週562.5元,未滿一週以一週計,不含電費。
(2)114-1原寢二人房:每週875元,未滿一週以一週計,不含電費。
(3)114-1原寢單人房:每週1,250元,未滿一週以一週計,不含電費。
(4)非知本校本部住宿生,四人房:每週562.5元,未滿一週以一週計,不含電費。※未有114-1床位者,請申請此項目。

2.將依紙本證明單作為住宿期間的依據,以週計費,四人房申請單數週次則四捨五入計算,週次計算說明:四人房入住日1月12日,離宿日1月19日,即為562.5*1週=563元。
3.入住日一律在當天中午12時30分後辦理入住;離宿日一律於當天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

取消住宿

退費說明

1.入住前取消住宿者:
(1)已繳住宿費,住宿費全額退費,扣保證金1000元整。
(2)尚未繳住宿費,請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說明,會再將繳費單刪除。

2.入住後離宿者,恕不退住宿費,僅能申請辦理退保證金。

 

注意事項

寢室個人位置狀況

1.每人限申請一次並配合宿舍調整安排床位,且申請住宿期間不得間斷(過年宿舍關閉期間除外),若因公務需要延長住宿期間,請提早來信說明,並再次檢附紙本證明單更新住宿區間繳交至二宿櫃檯,以利後續產製差額繳費單。

2.申請住宿者應配合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規定,於辦理入住前繳交:
(1)住宿保證金1000元(至校園收退費系統繳費,若已繳未退則免繳,例如114-1住宿生則免繳)。
(2)至校園收退費系統上傳個人有效帳戶資料,以利之後退費使用。

3.房間介紹請見知本學苑學生宿舍內部介紹

4.寢具、網路線、清潔、盥洗用具及個人用品等皆需自備,寢室內所有電器電費(含陽臺燈、浴室排風扇、燈、冷氣及插座...等)須由寢室住宿生自行協調分攤,寒假期間,先離宿者可先繳電費(將收據交給未離宿的室友或先繳交收據至辦公室)或與室友協調後由該寢室最後一位離宿者將收據交至行政辦公室

5.為維護宿舍安全,進出宿舍請配合一卡一刷,勿夾帶他人進入,違反本規定致影響宿舍安全者,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應予退宿,並取消後續申請宿舍資格,敬請配合。

6.寒假期間,宿舍之包裹郵寄地址:95092 臺東市大學路二段369號臺東大學知本學苑 並註明宿別寢室房號(如二宿A101)收件人中文姓名手機

(1)包裹請配合於上班時間(8:00-12:00、12:30-16:30)攜帶學生證至二宿櫃檯領取。
(2)無法配合者請自行與物流業者連繫收件。
(3)最晚代收至115年2月9日(週一)止。

7.放置於冰箱的物品敬請標註寢室及床號(如:A101-1),避免誤領。預計於11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期間清理冰箱,請於2月9日前清理冰箱內個人物品,清理冰箱過後將會拔除電源並將冰箱門保持開啟通風狀態,請勿再使用冰箱!違者將調閱監視器記點處理,冰箱遺留物將視為廢棄物處理。

8.寒假離宿相關事項
(1)請自行與同住室友分攤寢室電費,辦理離宿簽還鑰匙時,也須簽署電費處理方式(託付室友或自行繳費),繳費步驟請先臨櫃詢問要查詢電費,再到自動繳費機繳費後,將電費收據交至櫃檯辦理。繳電費時,因自動繳費機不收千元鈔票,建議使用電子支付方式繳費。
(2)未住滿三週以上之寒假住宿生,離宿時請注意,須將寢室內個人區域淨空且打掃乾淨並拍照留存(包含床板、衣櫃、書桌、抽屜等,個人物品僅能放置於衣櫃內、衣櫃上方)給櫃檯人員檢查。

9.寒/暑假期間會進行各項修繕項目(非住宿生自行報修),若寢室有住宿生住宿,將會由工讀生敲門後陪同進入修繕

10.寒/暑假期間會進行蓄水池清洗作業,採間歇性暫停供水。每日8時起至17時止,第一宿舍A、B棟、第二宿舍A、B、C棟等順序,依清洗進度逐棟停水,當日作業完成後恢復供水,預計1月15日至1月23日期間實施,會再另行公告。

11.其他宿舍相關問題請洽臺東大學學生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或電洽行政辦公室值班人員電話:(089)518260~265(尾數0~5都可以撥打)

如有進行申請,但未列於名單中,原因為:

1.住宿管理系統未完成申請程序

2.未於期限內檢附紙本證明單


115年寒假名單如下(預計115年1月8日更新,房號於辦理入住時即可得知)

請配合一律在入住日(最早)當天中午12時30分後始得辦理入住,並於離宿日(最晚)當天中午12時前完成離宿程序。

寒假入住日 寒假離宿日 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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