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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申請僑委會110年度收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事宜~110年3月4日前繳交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至生輔組

一、申請資格:
(一)就讀國內大專以上校院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一年級以上始得申請,專科需為四年級以上;大學一年級得以師大僑先部秋季班結業成績申請)。
(二)未領取僑委會「109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者。
(三)本獎助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延畢及研究所一年級在學僑生,均不得申請。
二、學生申請時限及作業:申請學生需於110年3月3日前至僑委會「獎學金申請系統」(網址: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線上填寫申請資料,填妥後匯出申請表及相關證件黏貼單(請依說明勾選、妥善黏貼並簽名),並檢附108學年度上下學期中文成績單(申請僑生如為海外僑校教師子女者,應檢附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倘為清寒家庭子弟,併提供清寒證明),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三、檢附原函、學生操作手冊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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