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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心輔組資源教室】轉知衛生福利部有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109年8月31日以前有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之完成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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