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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退宿退費申請公告

知本學苑退宿退費申請公告

一、退費流程說明:

1.email申請(在學生請以線上方式處理)

(1)請將本人個人存摺帳戶上傳至收退費平台,照片需有本人姓名、帳號等資訊,請注意非郵局、合庫會扣30元手續費
   ※ 已畢業/已退學者,因無法登入收退費平台,請將存摺email至宿舍信箱或保證金信箱。

(2)上傳完後,退住宿費者請寄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說明「學號/姓名/取消下學期住宿需要退XXX-X(學期)住宿費,已經上傳個人存摺至收退費平台」;退保證金者請寄email至保證金專用信箱dorm@nttu.edu.tw說明「學號/姓名/之後不會住宿需要申請退保證金,已經上傳個人存摺至收退費平台」。
※ 退住宿費依法規會扣除保證金,故申請退住宿費者無須再寄信至退保證金信箱。

(3)寄完email後請等候回覆,接近期末離宿期間作業等待期會較長,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二、現退費申請分為以下情形:

  • 申請「退保證金
    • 申請對象為已有繳過住宿保證金(未退費或未被扣除),往後無住宿需求者可申請。應予退宿者依照本校保證金設置要點,保證金不予退還。
  • 申請「退115-1住宿費並扣除保證金
    • 申請對象為已有115-1床位資格且已繳費者,需要取消/放棄住宿者可申請退費(退全額扣保證金)。
    • ​​​​​取消/放棄住宿者,請提前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
    • 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之第二十七條
      一、住宿期間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沒收一千元保證金之後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申請退費。
      二、若已獲住宿床位分配,但開學沒有入住(包含休、退學、轉學、提前畢業),將沒收一千元保證金並取消次一學期申請資格。
    • 依上述規定,退115-1住宿費申請至114-1第六週止,逾期僅能申請退保證金。
  • 申請「轉至忠孝樓退住宿費差額
    • 申請對象為先前已有知本學苑宿舍後轉至忠孝樓,可申請退住宿費差額。

三、注意事項:

  • 保證金於申請住宿時與住宿費同時繳納(含中途退宿後,次學期重新申請入住);次學期如獲分配床位,保證金得延用至次學期,以此類推,至住宿學生完成退宿手續止。
  • 如保證金因違規造成全額扣抵或部分扣抵,由生活輔導組宿舍行政辦公室通知住宿生於兩週內補繳至足額;未於兩週內補繳至足額者,取消下學期住宿登記權利。
  • 若有其他問題請於上班時間至二宿行政辦公室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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