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校安中心】請同學注意自身安全宣導事項
教育部因應107年10月28日學生於校園內發生命案,為防範校園肇生重大校安事件,擇要宣導如下:
一、同學上學勿單獨太早到校,放學不要太晚離開校園,務必儘量結伴同行或由家人陪同,絕不行經漆黑小巷或人煙罕至的地方及進出危險場所。
二、同學應配合學校作息時間,課餘時避免單獨留在教室,不單獨上廁所,避免單獨到校園偏僻的死角,確保自身安全。
三、參與社團活動應避免太晚結束,減少放學後可能發生之危險,在校遇陌生人或可疑人物,應立即通知師長。
四、遇陌生人問路,可熱心告知,但不必親自引導前往,應隨時注意自身安全,切勿聽信他人的要求,借貸金錢或隨同離校。
五、在校外發現陌生人跟隨,應快速跑至較多人的地方或周邊最近愛心(便利)商店,並大聲喊叫,吸引其他人的注意,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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