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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環境衛生暨校安中心】公告國防部「民國107年志願役預備軍官班考選計畫」

一、規劃構想:
1.本班隊考選任官後服役1年,服役屆滿前,可選擇留營或辦理退伍(107年度僅針對陸軍召訓)。
2.為完備軍官專長教育,役期任滿後申請留營須依職務專長,至各兵科施訓單位接受專長訓練(如小部隊師資班、火力支援協調班、情報軍官班等)。
二、考選對象: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2歲至32歲(75年1月1日以後出生)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符合考選簡章所定資格條件,志願服務軍旅之社會青年。
2.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在訓役男。
3.具大學學歷以上之後備役士官兵。
三、國軍各類考選報考資訊,可逕至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全球資訊網(http://rdrc.mnd.gov.tw)下載,或至各地區招募站索取;或電洽0800-000-050免付費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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