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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5年度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開始受理申請(即日起至9/18止)

  • 申請資格:
  1. 大學二年級以上在學僑生,114學年度學行成績、學業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操行兩學期均列80分以上。
  2. 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來臺升讀國內大專院校之在學香港、澳門學生,符合上述資格者,亦得申請。
  3.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4. 碩、博士生不得申請。
  5. 115年度已獲領本獎學金者,明(116)年不得以114學年度學行成績申請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6. 須提供i僑卡卡號及電子郵件,並以紙本或線上簽署數位證書授權書(網址https://fastsign.changingtec.com/r/reurl/11208100611/cv6RvMr)
  • 獎學金申請流程:

申請學生應於115年9月18日(五)17時前將申請表格,併同居留證影本、114學年度成績單(含114-1、114-2學期操行成績)、數位證書授權書簽名頁面,向本組提出申請。亦可將所有表件寄至janique@nttu.edu.tw辦理。

  • 獎學金:

共1名,每名可獲頒新台幣6,000元及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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