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名:國立臺東大學115年度校園警衛勤務勞務採購評選案(以下簡稱本案)
二.採購方式:
- (一) 本案採共同供應契約保全服務方式辦理,限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保全服務合格簽約 廠商參與評選,並採最有利於本校方案辦理選商會議。
- (二) 本案於評選作業完成後,依評選結果擇定最有利於本校需求之廠商,並依共同供應契 約規範以固定價格及議定之優惠項目決選。
- (三)本案評選作業全程依法辦理,並製作評選紀錄存查。
三.契約期間: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四.參加資格:
參與本案之廠商應符合下列資格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一) 須為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保全服務之合格簽約廠商。
- (二) 於花東地區設有服務據點,具備緊急事故即時處理能力,須檢附據點設立證明或佐證 資料(如分公司登記、服務據點證明)。
- (三) 投件廠商及其負責人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停權情事。
- (四) 最近三年內無重大履約爭議或違反勞動法令經主管機關裁罰情形。
- (五) 不得有私下接觸、拜訪及請託評選會議相關人員等情事。
- (六) 獲評選廠商派駐人員均須為具保全人員專業訓練合格證書之合法保全人員,並優先聘 僱具警政、軍事或安全勤務背景人員。
- (七) 應依法令規定投保勞工相關權益之保險,並提供相關證明。
五.簡報作業規定:
- (一) 日期:114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
- (二) 地點:國立臺東大學學務處會議室。
- (三) 資料繳交:簡報資料一式九份含電子檔,於當日上午08:30前完成報到。
- (四) 額外提供校園大型活動機動支援勤務方案說明。
- (五) 簡報時間:每家廠商15分鐘(報告7分鐘、委員詢問8分鐘)。
六.投件應繳交項目:投件單如附件,請於114年11月17日之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或親送方式 送至本校校安中心,文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七.聯絡方式: 如有疑問請洽國立臺東大學 電話:(089) 318855#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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