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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第1學期退宿退費申請

113年第1學期退宿退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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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確認資料填寫完全且無誤再送出,提交後請選擇列印,至列印頁面後右鍵選擇列印網頁內容,印出後請備妥

  • 1.申請單紙本並於姓名欄位旁親自簽名
  • 2.存摺封面影本(須為申請者本人之帳號),若有將本人存摺帳戶資訊上傳至收退費系統則無須檢附
  • 3.收據(退住宿費請檢附住宿費繳費收據;退保證金則檢附保證金繳費收據)

二、若本學期有住宿,需經宿舍行政辦公室驗核並歸還鑰匙、臨時卡及確認離宿狀況後,繳交上述資料完成繳件;若非本學期住宿生請直接檢附上述資料繳件。
三、依照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住宿期間未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沒收一千元保證金之後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半數,已逾三分之一者不得申請退費。

第二款、若已獲住宿床位分配,但開學沒有入住(包含休、退學、轉學、提前畢業),將沒收一千元保證金並取消次一學期申請資格。

※若已確認須取消下一學期住宿,請先Email至宿舍信箱dorm@gm.nttu.edu.tw說明


以下表格由行政人員填寫

本學期是否有住宿

□是 □否

 是否符合退保證金

  □可退 □須扣

查詢出納系統

□未退費

□已退過保證金 □已退過住宿費

退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