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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中心】再次提醒!108學年度第2學期「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申請事宜,請同學檢附相關資料並於109年3月20日前申請。

1.請檢附107年度家戶所得清單、不動產清單、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
2.108-1已通過申請同學,仍請檢附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等文件。
3.若有相關問題,請洽1243洪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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