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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僑務委員會補助110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事宜

一、補助對象:一百十年度各級學校一年級僑生新生,依規定需居家檢疫或隔離,且入住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日期須符合居家檢疫或隔離日期,期間未違反檢疫或隔離相關規定者。
二、補助項目:補助對象入住合法防疫旅館費用。
三、經費申請:
(一)以新臺幣五千元為補助並以一次為限。
(二) 申請方式
於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結束後,填妥「一百十年度僑生新生防疫旅宿費補助申請表」,檢附住宿合法防疫旅館、宿舍或檢疫所發票或收據正本、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通知書,並繳驗身分證明文件(護照影本),最遲應於11/12前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辦公室。(申請表、護照影本、通知書影本、存摺影本)
(三)110年度各級學校入學之香港或澳門新生,得準用本要點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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