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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生輔組】110-1學期研究所優秀僑生獎學金申請(含港澳生)~即日起至11/10中午12時截止收件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凡就讀本校並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或「香港澳門居民來臺就學辦法」規定,入學本校研究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得申請:
1、研究所一年級:大學畢業歷年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
2、研究所二年級(含以上):每學期修習學分數9學分(含)以上,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含)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含)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之懲處。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提供之學雜費補助、減免或助學金者,不得重複申請本獎學金。
二、檢附文件:
1.一年級:申請表、大學歷年成績單、存摺影本及相關證明。
2.二年級以上:申請表、上一學期成績單、存摺影本與相關證明。
三、本獎學金獎勵要點及申請表詳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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